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| 运城市盐湖区宇田液化气有限公司 | |||
项 目 类 别 |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| 项目提交时间 | 2023.04.19 | |
姓 名 | 资格证书 | 专 业 | 职 称 | |
项 目 组 长 | 柴建华 | S011041000110192002283 | 化工机械 | 中级 |
技术负责人 | 李耀斌 | S011041000110191000884 | 化工机械 | 高级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 王 凡 | S011041000110192002365 | 冶金 | 中级 |
报 告 审 核 人 | 杨 华 | S011041000110191000884 | 化工工艺 | 高级 |
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|
田 龙 | S011041000110192002269 | 化工工艺 | 中级 |
杨树勋 | S011041000110203001232 | 安全 | ||
程春平 | S011041000110202001656 | 电气 | 中级 | |
侯宝通 | S011041000110192002336 | 自动化 | 中级 | |
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|
姓 名 | 资格证书编号 | 注册类别 | |
侯宝通 | 14190224482 | 金属冶炼安全 | ||
田 龙 | 14200248271 | 化工安全 | ||
参与评价工作的 技术专家 |
姓 名 | 专业 | ||
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| 运城市盐湖区宇田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30日,于2016年6月8日取得了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盐湖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:911408020730962931,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,地址位于位于运城市盐湖区金井乡金井村北,营业期限:2013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2日,经营范围:城镇燃气经营。公司法人代表王康,总经理连俊虎,该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,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。 该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取得了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》,许可证编号:晋202111010006P,有效期至2024年5月18日,经营类别:P,经营区域:山西省运城市行政区域。 该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取得了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《气瓶充装许可证》,编号:TS4214M005-2026,有效期限至:2026年3月7日,充装介质名称:液化石油气。 2004年9月18日员建设与金井乡金井村田立忠签订了《有偿租地合同》,租赁期限20年(自200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3日);运城市盐湖区宇田液化气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与员建设签订了液化气站转让合同。 该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取得了运城市城市管理局核发的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》,备案编号:044000-2022-0005。 该公司设有4个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地上卧式储罐(2个20m3、2个100m3)和1个10m3的液化石油气残液罐。该公司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为240m³,根据《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》(GB 51142-2015)第3.0.12条,该公司为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。 该公司与宁夏昊兴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《液化石油气销售合同》,该公司液化石油气为商品丙丁烷混合物,液化气气质检测报告显示(C3+C4)烃类组分占比95.68%(标准要求不小于95%),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占比2.23%(标准要求不大于3%)。 该公司现有职工10人,总经理(主要负责人)连俊虎,下设2名安全管理员,2名液化石油气库站运行工,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,4名气瓶充装工。公司所有人员均参加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运城市市场监督局组织的培训,取证后上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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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结论 | 运城市盐湖区宇田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条件符合运行要求,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,逐步完善安全条件。 | |||
人员现场工作的影像资料 |